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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普大篷车系列车队巡展公示与科普资源精品开发与推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7-20    点击数:61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各有关机构: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部署和2017中国科协科普部科普工作要点,按照省科协九大关于科普信息化建设和2017年度科普工作安排,为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传播建设的积极性,顺应信息时代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趋势,满足公众个性化、便捷获取科普信息资源的要求,发挥导入式的科技热点深度科普解读优势,省科协科普中心决定将“开展科普大篷车系列车队巡展公示”,并开展“科普资源精品开发与推送”的征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大篷车系列车队全省巡展服务内容公示
1、公示时间:2017年3月28—4月6日。
2、服务内容:科普天象车、天文观测车、科普大篷车全省巡展,场次:20场,设备完好率95%,安全率100%,并在相关媒体播放传播。活动要有照片,有文字说明,完成后,将成果辑录成册,向科普中心做文字汇报。
全省各相关单位如有意向承担此项目,或对此项目持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科普中心提出承担意向和建议。
二、科普资源精品开发与推送
1、申报单位:在河北行政区域内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企业法人单位;拥有科普资源创作的专家技术团队和基础条件,拥有丰富的科普资源创作和推送经验;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能够提供正规票据。
2、申报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科普资源制作开发和科普资源推送三大类专题。
(一)科普建设专题
依托网络活动场所等现有基础科普设施的科普信息化新阵地。项目经费总额为3-5万元。
(二)科普资源制作开发专题
科普资源内容包括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重点突出国内外及我省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公众关注的民生科技成果。科普资源要主题鲜明、内容完整,具有创新性、实效性、科学性、趣味性。科普资源形式为h5技术科普产品、科普微视频、科普微动漫。申报单位自主确定3个以上的科普选题进行开发。每个选题的H5技术科普产品的图片不超过20幅;每个选题的科普微视频、科普微动漫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分钟。科普资源开发过程中要需经本领域的科技专家审核内容。所申报的科普资源能够在PC、手机APP、微信等终端进行传播。
项目经费总额为3-5万元。
(三)科普资源推送专题
科普资源推送项目主要是利用媒体、网络运营企业,合作建立科普专栏、线下线下融合的方式,对“科普中国”、“科普河北”及科普资源进行精准推广、推送,为公众获取科普知识提供便捷有效的信息渠道。
项目经费总额为3-5万元。
3、申报程序
申报期内提供项目建议书和成品案例,经科普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完成后,将审核结果通知申报单位,并签订科普资源开发与推送的合同书。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自项目公示期开始至4月6日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和成品制作案例。
2、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或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者取消申报和实施资格,追回项目经费。
3、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承诺科普资源开发中均无知识产权、版权等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
4、每个申报单位可以选择多类专题,科普资源制作开发专题和科普资源推送专题项目成品中包括无logo原样,传播过程中应按照要求标注河北省科协及科普中国。
5、相关版权由省科协拥有,省科协拥有科普资源的二次开发制作和公益使用传播权。
六、联系方式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董建峰、齐明
联系电话:0311—86048541
电子信箱:1327895947@qq.com
通信
(责任编辑:崔薇)
址:石家庄市西大街73号   邮编:050011
附件:申报书


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中心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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