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省社会组织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时间 2020-12-31 19:3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社会组织管理处(科、办、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省属社会组织: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焦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元旦和春节(以下统称“两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全省社会组织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参与疫情防控和服务复工复产成效显著,为我省抗击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作出了贡献,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全球疫情仍在蔓延,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始终存在。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要坚持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精准精细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全省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成果。
二、落实防控责任,减少聚集活动
各省属社会组织要坚决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在“两节”期间,应减少或停止举办各类年会、论坛、展览和培训班、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的聚集活动,可办可不办的坚决不办。对必须举办的,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人数,提倡以线上会议或视频形式召开,50人以上的要制定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一米座位、开窗通风、测量体温等基础性防控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参会人员应提供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提倡省属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在本单位所在地过节,确需离开本地的,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节后返冀的工作人员应开展健康监测和健康码查验。各省属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引导监督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会议、活动期间一般不安排聚餐,提倡节俭办活动、节俭过“两节”,营造社会组织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两节”期间,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的同志,不再应邀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三、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作用
各省属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动员本组织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本地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在本行业、本领域广泛宣传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心理类社会组织应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心理支持、情绪疏导、危机干预、健康咨询等服务。医院、学校等社会服务机构应配合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基金会等慈善组织要加强疫情防控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使用,确保每一份爱心都落到实处。
各地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属地社会组织,参照以上要求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省属社会组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报告。
河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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