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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科协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2-23    点击数:2153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科协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科协〔2021〕5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科协团体会员: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书记处关于科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四服务”工作宗旨,加快一流学会建设、以学术引领汇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深化学会治理提升学会服务效能,以促进科技经济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河北省科协继续实施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资助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国际性科技活动:围绕站位国内外学术前沿,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科技经济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技术问题、学术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引入国际科学家智慧,形成我省开放包容、合作交流的学术氛围,打造高质量学术交流活动品牌,提升学会国际影响力。

国际性科技活动申报条件:结合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开展引领性学术活动,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够产生实际效果;需有国际知名专家深入参与活动。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本年度共8项,每项5万元。

(二)学会特色活动:坚持因会制宜,围绕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工作宗旨,有效整合学会组织资源和人才优势,发挥学会优势开展特色学术活动,逐步形成具有更强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的整体学会发展格局,增强我省学会竞争实力。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本年度共25项。其中:7万元2项;2万元23项。7万元项目要求为助力雄安新区建设学术活动,在雄安新区举办,有院士或知名专家参与。

(三)服务区域科技经济融合发展学术活动:结合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科创中国”战略,发挥学会组织人才智力优势,把创新要素引向省内、引向基层、引向企业,牢牢把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围绕我省某一地区的特色产业与技术需求,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或设区市科协组织合作,在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等方面取得实际效果。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本年度共10项,每项5万元。

(四)品牌学术活动:以打造一流学术会议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学术会议质量和影响力,培育一批在学科和专业领域内已长期举办并具一定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精品学术会议,推动其逐步成长为本领域知名的品牌主场学术会议,增强学会综合实力。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本年度共10项,每项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或省科协团体会员。

2、获得过2020年度品牌学术活动项目资助的单位不得再申报2021年度品牌学术活动项目。

3、2018年度、2019年度经省民政厅年检为不合格或未参加年检单位不得申报2021年度项目资助,年检为基本合格单位不得申报5万元项目。

4、未按要求完成2020年度资助项目或未按时限提交结题报告的单位不得申报2021年项目资助。

5、除特别注明完成时限的项目外,所申报项目应于2021年内启动并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6、项目应由申报单位本级执行,严禁项目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办法

1、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河北省科协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表,有关表格可在河北省科协网站(www.hb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所申报项目必须内容真实、预算合理、有预期成果,并对内容进行审查,填写申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两个以上省级学会联合申报的项目要注明牵头单位。

2、品牌学术活动项目主要奖励在过去几年中开展较好、坚持经常的学术活动,需要申报单位对近几年学术活动进行自评,且2021年继续开展品牌学术活动,申报此项目需同时填报河北省科协学术品牌活动自评表、学会能力提升计划申报书以及自评佐证材料。

3、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减少人员流动,申报纸制材料提倡通过顺丰快递报送,邮寄前确保材料完整准确,未按要求申报视为作废材料。

4、各申报单位请务必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六份和年检证明材料寄至指定地址,电子版材料(文件格式:学会名称+项目类型)发送学会学术部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本与纸制材料必须一并申报,否则不能参评。

联 系 人:谭雪雯  李嘉强

电    话:0311-86049313

电子信箱:xuehuibu2008@126.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西大街73号省科协学会部(050011)

附件:1、河北省科协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2、河北省科协学术品牌活动自评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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