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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5-06    点击数:1414

 关于征集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近日,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商请推荐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函》,我省可推荐本地区专家不超过40名。为做好我省专家推荐,现广泛开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河北省化工学会择优向河北省科协推荐1-2名。

二、评审专家标准

(一)政治标准

爱党报国、敬业奉献、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风道德

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科研伦理,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工程能力水平

1.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工程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重大成果。

2.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并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国家安全重大挑战等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国防科技奖励获得者(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际(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或在国际主要工程学术组织担任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执委或相当的决策职能职务,或在工程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任副主编及以上职务。

4担任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理事或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地方科协全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

5集团级企业的科技负责人。

6拥有重要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长期在工程一线工作,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评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

    三、有关事项

(一)重点推荐领域

请重点推荐在装备制造、信息电子、土木水利与建筑、化工冶金与材料、能源与矿业、农业、环境与轻纺、卫生医药等领域中,提出或解决重大工程问题,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对行业或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 

请注重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以及民营企业中头部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以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有金融机构中推荐专家。

(二)推荐工作标准

    推荐单位应坚持政治标准、学风道德、工程能力水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把入口关。应事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方可推荐。推荐单位和评审专家应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交的信息应客观、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科协将按程序对专家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专家进入中国科协科技人才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享有如下权利、履行如下义务:

(一)权利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参与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获得电子聘书,作为参与中国科协评审工作的唯一身份认证和荣誉标识。按规定获取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材料,获取劳务报酬等。

(二)义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评审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审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严格履行回避要求,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委托他人代评等。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照评审专家标准,切实组织开展好专家推荐工作。 

     2.专家本人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login,推荐码:BB2FBE),注册系统后,选择“申报人”角色,在“2023年工程领域评审专家征集”中,在线填写个人简要情况、工程能力水平等信息,填写推荐码,在线提交。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520日。

     3.请各单位将推荐专家汇总表(电子版及PDF盖章版)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河北省化工学会秘书处。电子邮箱:hbshgxh@163.com

 

河北省化工学会联系人:王丽   0311-85118258  15803112992

中国科协系统支持:吴烨 010-62165291 13675123172

 

                     河北省化工学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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