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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1-11    点击数:1415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通知精神,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科普工作,推进我省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满足公众对科普教育的需求,大力提升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根据《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学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场调研认可后推荐至省科协,申报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推荐。

学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和《办法》所附《认定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推荐。

2.评审。省科协组建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3.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协予以认定命名为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三、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部门、本专业领域、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

(二)已由省科协推荐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自动认定为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不再重复推荐。(名单见附件2)

(三)有意愿参评的单位请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二份)和电子版(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版)报省科协科普部。逾期未报,将按自愿放弃办理。

联 系 人:王丽

联系电话: 0311-85118258

电子邮箱:hbshgxh@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8楼。

 

      附件:1.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2.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河北省推荐名单.docx

          3.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4.2021年度河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河北省化工学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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