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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

工作委员会是学会理事会领导下的工作机构,负责学会某一特定工作的开展。工作委员会的设立由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确定,每届任期5年,与学会理事会任期同步,届满重新聘任。学会目前已设立6个工作委员会,包括学术工作委员会、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科普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编辑工作委员会、工程伦理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女科技工作者委员会。

 

学术工作委员会

 

    业务活动:主要负责审议学会的年度学术工作计划,并对学术会议提出建议和指导。

 

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

 

    业务活动:主要负责对学会国际合作事宜提出建议和指导。拓展与国际化工组织交流和融合,充分挖掘海外华人作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纽带作用。

 

科普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

 

    业务活动:主要负责对学会的科普工作提出建议和指导,让公众正确了解化工、认识化工在人们生活、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组织工作委员会

 

     业务活动:主要负责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会的运行。2019年主要指导学会四十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编辑工作委员会

 

 

     业务活动:主要负责审议学会会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女科技工作者工作委员会

 

     业务活动:推动女科技工作者全面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化工领域女科技工作者全面参与社会发展。